東岸商場接管轉偵字案基隆市府:為結案前正常流程
質詢時公開完整說明,不續約原因包括原廠商永盛公司提出的續約條件,除要求市府用接近市價處理飛灰與底渣的同時,仍享有市府因BOO合作案所給予永盛公司相關稅收減免的優惠,違背促參法精神且對基隆市民不利,此外永盛BOO案並沒有依約成立營運績效評估委員會,辦理營運績效評估,再加上促參法並無「展延」相關規定,故市府無法和永盛續約,主要是政風與法制面的問題,市府轉而依採購法進行公開招標,並無圖利疑慮。呂謦煒強調,這三案皆還在程序進行中,市府團隊一向依法行政,盼檢方公正調查,也希望在案件未確定前,外界勿捕風捉影、以訛傳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