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真相/替婚姻生活簽「保單」婚前協議漸成顯學
是夜渡資,一個月要發生多少次關係,不然你要賠我多少錢,這就是違反公序良俗,出賣自己肉體,這都是無效。」另外婚前協議雖是私人約定,但如果賠償金額太高,超過比例原則,法院也會予以酌減,因此「罰金」不是獅子大開口,華人社會勸和不勸離,婚前協議常被親友指責,是在唱衰婚姻,目前在台灣真正簽下的夫妻仍不多。律師劉韋廷:「有些人覺得,把婚姻落款成文字變成法律,大家就會有點芥蒂,有點害怕。」律師潘宜婕:「我覺得會比較像買保險,我們也會買意外險啥的癌症險,我們都不會希望會發生,只是一個預防的概念。」過來人的經驗,還是覺得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