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買鹹酥雞怨等太久、嫌量少負評大黑店不起訴
店家認為丁先生評論的內容,全都不是事實,還拿出證據自清。但檢察官認為,雖然消費者的用詞刻薄,但並沒有逾越合理範圍,判斷沒有誹謗之意,不起訴處分。。甜不辣、雞肉、米血下鍋油炸,宵夜首選鹹酥雞香噴噴出爐,撒上滿滿胡椒,真的令人難以抗拒,不過高雄一名丁先生買到滿肚子氣,甚至還被店家告。被告丁先生:「大黑店然後500塊不到一盒,沒有人還要我等30分鐘,我就留這樣的評論而已,我就被告了。」身穿黃色上衣的男子就是顧客丁先生,去年11月13日晚間9點多,他到左營一家鹹酥雞店消費,回家後在Google留下1星負評,開頭就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