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在/10人共有的土地8人想賣2人不肯用這招神化解難題
,一位在花蓮。如果辦理法院提存,我們必須至2所法院提存所辦理提存,才能完成程序;如果受領價金,約在新北市一次搞定。您有類似的共有不動產處分的困擾嗎?如果您不擬就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除了法院的提存,共有人直接出具身份證影本、印鑑證明、權狀正本、簽署受領證明,也是另一種可行的方法,可以避免彼此舟車勞頓,浪費時間。作者鄭文在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負責人、正業建經有限公司負責人,淡江大學企管系,曾任新北市地政士公會公共關係主委,持有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證照,專長不動產稅法、不動產登記。相關新聞:鄭文在建商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