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控警闖屋陪前女友開走名車警:車在她名下
就是說,他去到我住家的領域,都沒有知會,也沒有去調查,執行公務有一定程序,一定會知會通知,怎麼可能不去告知這間屋主,這樣就是侵入民宅,你沒有搜索票,你憑什麼啦。」屋主指控,警方怎麼能擅闖民宅把車開走,事後到警局報案說愛車被前女友開走了,但警方卻無法受理,因為這兩輛車都在女友名下。控警方擅闖投訴人:「稍微有刮傷,我就去出險,我想說保險就是要用的啊,怎麼知道出了4次,隔年我要保險,沒有一家承辦,警察說怎麼可能,車子就是人家的名字,他這樣告訴我,我就說你明明就開走我的車,你怎麼這樣跟我說。」車子是借名登記還是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