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誕夜開房男伴卻先跑她「全身剩4百」付不出錢慘了
25日晚間和男伴至汽車旅館投宿,原應於翌日12時許退房,然男方先行離開後,其明知並無資力支付延長住宿費用,亦無付款意願,仍接續向旅館人員表示欲延長住宿時間各1小時,共4次,直到隔天下午4時許,她向櫃臺表示欲再延長投宿時間遭拒後,才表明身上無款項可支付。。張女辯稱,「我離開時,跟櫃臺的人說身上的錢不夠,可不可以後付,櫃臺經理同意我離開,留下我的通訊軟體LINE聯絡資料跟手機號碼、姓名,約定下個月10日還款,要離開時,我只有1個塑膠袋裡面裝400元現金跟20、30元的零錢,身上只有400元,店家已經同意我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