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悠瑪飆140公里!司機認「經調度員同意」關掉ATP
過司機已於今日清晨5點20分以50萬元重金交保,對此宜蘭地方法院審判長黃永勝現身說法,表示從目前掌握的證據來看,人為超速部分犯行重大,檢方目前把調查方向指向司機的人為疏失,不過認為無串證之虞,以重罰跟限制出境來保全偵查程序。經過一天偵訊蒐集相關事證,證實因為列車過彎時超速,才會釀成慘劇,雖然司機供稱,經過瑞芳車站後,發現「車上之刻度與儀表及實際車速均不符」,因此改用刻度表控制車速,而不是看車速儀表,認為列車到新馬站時,速應為82至83公里,不過根據行車紀錄器來看,當時應高達約140公里,遠遠高過速限75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