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爭SOGO經營權李恆隆提"不可閱卷宗"要求調查
再爭SOGO經營權李恆隆提"不可閱卷宗"要求調查 ... 再爭SOGO經營權李恆隆提不可閱卷宗要求調查。因為SOGO經營權之爭,前太流董事長李恆隆,提出新事證祕密卷宗,他特別召開記者會,將資料公布,還要司法單位進行調查。李恆隆表示,「它寫的很清楚,叫不可閱的卷宗,它是用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一項第三款,還有行政程序法的46條,就是保密。」李恆隆手上拿的卷宗,就是他所說的,未經曝光的不可閱卷宗。李恆隆強調,「然後兩個關鍵的,兩個關鍵的文件全部寫N,N就是不可以開放給人家的,那時候他偷刻了太流公司的董事長,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