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遭控性侵偷拍!影片1句話成鐵證判1年2月
法蒐集個人資料罪,共兩罪各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扣案iPhone 14 Pro手機沒收,全案可上訴。辯稱「以為同意」遭打臉!手機影片中「1句話」成鐵證根據判決書,阿明與被害女子於民國113年6月間透過社群軟體認識並聯絡,同年6月16日凌晨,兩人於北市某路段車內發生親密行為,阿明持手機拍攝,女方發現後當場撥開鏡頭並要求停止;不料隔日晚間,阿明又在住處故技重施,女方再次表達抗拒並用雙手及棉被遮臉,阿明卻仍拉開女方雙手強行拍攝。。法庭審理時,阿明矢口否認犯行,辯稱拍攝前有取得同意,並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