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遮牌上路清晨挑少女下手!涉性侵「一二審卻無罪」
挺身而出認罪,這樣家人就不會被羈押了。一審時,法院認為,黃男與犯嫌的機車外觀不完全一致,且A女提到犯嫌約40歲、165-167公分高,身上有老人味,走路外八,但黃男約180公分高,走路也沒有外八。再加上監視器拍到犯嫌機車的車牌號碼,也於黃男機車的車牌號碼不相符,至於送驗的工業用棉手套,上面也沒有黃男、A女的DNA,基於各項因素,判處黃男無罪。檢方不服一審判決,指出警方沒有逼人認罪,犯嫌與黃男的機車仍有多處相似,加上黃男有前科等因素,希望法院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不過二審時,法院仍認為證據不足,將檢方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