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硬上路高雄、苗栗各有1男遭開罰
不聽,堅持要在萬安45號演習時騎腳踏車跨越馬路,經過一番僵持,演習結束後,立刻被警方帶回派出所,依民防法函送裁罰,另一頭,苗栗128縣道和通霄交流道,一輛藍色轎車開上路,警察上前勸導,駕駛不聽,警察只好騎車擋在前面,結果他開車衝撞,造成員警腳受傷。通霄分局烏梅派出所所長李建國:「就從後車尾直接撞上來,導致我就為了怕巡邏車受損,就直接腳撐地。」開車撞傷警的是70歲徐姓男子,在通霄市區和朋友聚餐結束要回家,不知道有萬安演習,酒後失控闖禍,除了違反民防法,最高罰15萬,妨礙公務加上酒駕,三罪併罰,代價很大。埔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