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翻攝自
YouTube;貼圖/Hiking授權提供)
近日有人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建議台灣應增加「鞭刑制度」,提案一出,迅速累積超過2萬人附議,法務部也對此回應,表示會「謹慎看待」。台灣不少網友認為性侵犯、酒駕或虐童等加害者罪不可赦,他們不應該僅接受牢獄刑罰,也該仿效新加坡接受鞭刑,事實上7年前就有2名台人在新加坡犯罪,各自被判了15鞭,在當時引起不小討論。
▼(圖/翻攝自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鞭刑在新加坡、汶萊、馬來西亞等地是合法的刑罰,自被英國殖民時期就沿襲至今,包含綁架、暴力搶劫、吸毒、破壞公物、性侵、走私等40多種不法行為都恐面臨鞭刑伺候。
不過在新加坡有三種罪犯免於鞭刑刑責,分別是女性、50歲以上的男性,以及死刑犯,而且罪犯在接受鞭刑前,還會經過身體評估,確認身體狀況適宜才會開始行刑,若不適合挨鞭,法院可能會延長監禁刑期。
另外,罪犯在一次庭審中最多只會被判24下鞭刑,但如果分開庭審,鞭刑總數還是有可能超過24下。值得關注的是,新加坡法律對外國人一視同仁,包含紐西蘭、美國、印度、德國、英國等國家都曾有人在新加坡犯罪,接受鞭刑,甚至在今年,還有一名沙烏地阿拉伯的外交官,因為性騷擾飯店實習生遭判刑4下鞭刑。
▼鞭刑時犯人需全身赤裸受刑(圖/翻攝自
中華解讀)
台灣人也不例外,2010年曾有2名台人貪圖一個月8萬台幣的高薪,選擇到新加坡討債集團工作,之後被判1到2年徒刑,以及各15下鞭刑。儘管許多民眾認為3鞭仍太少,但其實3鞭就足以讓人休克,曾被鞭刑過的受刑人表示,第1鞭「啪」下來,血會立刻滾滾流出,疼痛程度簡直無法形容,第2鞭則感覺「鞭子咬進了屁股裡」,他只能不斷慘叫、掙扎,一鞭接著一鞭打的他皮開肉綻,最後便頭昏眼花、全身無力的癱軟在刑架上,臀部感覺「好像著了火」。
▼接受完鞭刑,犯人的臀部血肉模糊。(圖/翻攝自YouTube)
接受完鞭刑的犯人通常臀部會皮開肉綻,數週之間幾乎難以好好坐下,也無法仰躺睡覺,上廁所時傷口也容易裂開,相當痛苦,因此新加坡當地律師說,甚至有犯人會寧可多做幾年牢,也不要被鞭刑,可見鞭刑的威嚇作用十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