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一名21歲男子才剛結束逾2年的矯正服刑,如今又因涉嫌對未成年妹妹做出猥褻行為遭到起訴。更令人震驚的是,男子過去也是因侵犯自己的妹妹而遭送入感化院,如今離院後又被指控對另一名妹妹犯案。
綜合當地《中國報》報導,男子被控在今年6月6日下午,以及8月20日晚間,於馬六甲近郊野新萬里望甘榜旺梨的住家內,對15歲妹妹有不當接觸。檢方指出,少女遭到親吻、觸摸及吸吮身體等行為。檢方另提出一項控訴,指男子曾以強硬方式拉扯少女身上的衣物,接著將人壓在身下。不過被告到庭應訊時,對於上述控罪均表示不認罪。

這起案件並非男子第一次涉及對未成年妹妹的不當行為,據悉,他過去曾因侵犯另一名妹妹遭法院處分,當時受害者同樣只有15歲,男子隨後被送至葛尼感化院接受矯正,直到近期才結束服刑。
沒想到離開感化院後,男子返家當天又被指涉嫌對家中另一名年幼妹妹出手。面對法院審理,被告請求從輕處理。他表示,自己剛離開感化院不久,目前沒有穩定工作,主要透過接零工維持生計,同時也需要負擔家中部分開銷,因此希望法官能酌情處理。

檢方提出保釋條件,要求每一項控罪繳交1萬5000令吉保釋金,並限制被告與受害少女接觸,不能對她進行騷擾或靠近,同時每個月都必須到指定警局報到。法官最後將保釋金定為9000令吉,並准許男子在遵守相關限制的情況下交保。案件預計在9月29日再次開庭審理。依據馬來西亞2017年《兒童性罪行法令》,相關罪行一旦經法院判決成立,被告最高可能面臨20年有期徒刑,另可能遭判處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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