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特首「曾蔭權」,因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被法院認定有罪,前天還當庭被收押,今天早上進行宣判,法官表示,曾蔭權過去對香港貢獻40年,考慮到這些因素,減免10個月刑期,最後判曾蔭權1年8個月刑期,不得緩刑,而曾蔭權也將是,第一個入監服刑的香港特首。
早上8點,在法院人員押解下,前香港特首「曾蔭權」走出醫院,他穿西裝、戴口罩,但手被銬上銬、鐵鍊,隨即上囚車前往高等法院。而曾蔭權的妻子、弟弟妹妹,還有兒子,同時間也搭車到高等法院,要聆聽判決。
早上10點判決出爐,針對曾蔭權「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將在9月重新審理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 判20個月,至於建議提名建築師授勳,則是不成立,曾蔭權聽完判決,情緒平復,倒是妻兒神情哀傷離開,眼眶泛紅,回顧這起宣判,曾蔭權在擔任特首時,從2010年1月到12年6月底,因為深圳的商業大樓租賃問題,沒有申報,加上裝修工程不當收受利益,這周一開庭時,當場收押曾蔭權,不料幾小時後,曾蔭權開始不舒服。
曾蔭權送進醫院戒護,當晚他的妻子、弟妹,也都來探視。面對記者詢問,曾家人不發一語,甚至兒子,也都先到商店購買日常用品。曾蔭權官司纏訟數年,如今判刑確定,20個月有期徒刑,不得緩刑,而這也是香港特首入監的第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