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特首「曾蔭權」,因為收受不當利益,被法院認定有罪,曾蔭權被判 1年8個月刑期,他成為第一位 入監服刑的香港特首。
早上將近8點,在法院人員押解下,前香港特首「曾蔭權」走出醫院,他穿西裝、戴口罩,但手被銬上銬、鐵鍊,隨即上囚車前往高等法院。而曾蔭權的妻子、弟弟妹妹,還有兒子,也一同搭車到高等法院,聆聽判決。
早上10點半,判決出爐,以30個月為基準,但因考量曾蔭權過去對香港貢獻40年,減免10個月刑期,最後判1年8個月刑期,不得緩刑,回顧這起宣判曾蔭權在擔任特首時,從2010年1月到12年6月底,因為深圳的商業大樓租賃問題,沒有申報,加上裝修工程不當收受利益,因此上周五,法院認定罪刑成立周一開庭時還當場收押曾蔭權,不料曾蔭權開始不舒服。曾蔭權送進醫院戒護當晚,他的妻子、弟妹,也都來探視。曾蔭權官司纏訟數年,如今判刑確定,20個月有期徒刑,不得緩刑,而這也是香港特首入監的第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