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特首「曾蔭權」,在2010年擔任特首時,因為在深圳的大樓租賃問題,沒有申報,甚至收受不當利益,上周五遭到法院裁定罪行成立,今天下午開庭時,又遭到法官裁定收押,並且在禮拜三將宣布判決,一但成立執行,曾蔭權將成為第一位入監服刑的香港特首。
下車後,香港前特手曾蔭權20號中午和妻子一起進到高等法院,不料,卻遭到法官收押,不准交保,令妻子和家人相當錯愕。曾蔭權弟弟和家人離開法院不發一語。據了解,曾蔭權是當任特首時,從2010年1月到12年6月底,因為深圳的商業大樓租賃問題沒有申報,加上裝修工程不當收受利益,因此遭到控告。
官司纏訟數年,上周五2月17號,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立,但陪審團無法對於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達成裁決,因此在下午決定收押,在22號周三早上宣判。香港法律人士認為,曾蔭權獲得緩刑機會不大,因此難逃牢獄之災,這也將是第一位入監服刑的香港特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