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理由百百種,什麼樣的理由都不奇怪,有的是因為婆媳問題、有因為其中一方出軌的,但這個理由你聽過嗎?一對新婚夫妻結婚才短短2個月,沒想到才新婚2個月,人妻就因為丈夫的「內褲」決定要離婚,後來無奈回到娘家住,但問題沒有解決,最終決定訴請離婚。
▼一對新婚夫妻,結婚才短短2個月,人妻就要求離婚。(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exels)
據外媒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海灣新聞》報導,人妻表示,老公常常只穿內褲就在家裡晃來晃去,讓她感到十分害羞,需要一些時間才能適應,人妻希望老公能尊重了解她的感受。對此,老公表示,因為是住在家裡,對他來說,舒服就是身上的衣服穿越少越好。
儘管2人之間有溝通過,但都沒有用,最後小倆口達成妥協,丈夫要求妻子先回娘家住一段時間,重新考慮是否要繼續這段婚姻,而讓人妻氣憤的是,她回家後一直苦等老公的來電,豈料,老公在這期間連一通電話都沒有打過、也沒有用其他管道聯絡她,了解她的近況,讓人妻直呼,老公完全不在乎她的感受,最後只好向法院訴請離婚。
▼人妻遲遲未等到丈夫的來電。(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exels)
其實在台灣,若對方沒有重大情節,只是因為夫妻個性不合,相處不來,無法再繼續共同生活時,夫妻雙方都可以請求離婚。 原則上以過失較輕者訴請離婚。根據內政部統計,台灣離婚在2020年高達5萬1680對,位居亞洲之冠,所有年齡層中,更以「35歲至39歲」為離婚率最高的階段,離婚原因,經統計結果顯示不外乎為,外遇、家暴、婆媳問題等。
▼在台灣因夫妻個性不合等問題,夫妻雙方都可以請求離婚。(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Pexels)
(封面示意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