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聽過借名買屋嗎?不少人為了逃避打房的信用管制等措施,會用親友的名義買房,但如此一來會發生許多糾紛。之前大陸就有一名男子為了買房,先和現任妻子離婚,接著和朋友老婆結婚,以對方名義在上海購入千萬房產,沒想到不久後男子不幸過世,讓朋友的妻子被迫承擔債務,引起討論。
綜合陸媒報導,近日上海閔行法院審理了一起宛如八點檔鬧劇的案件,事情從2016年說起,當時一名黃姓男子想在上海買房,無奈卻被購房資格限制,所以靈機一動,想到朋友的王姓妻子已經連續繳了5年的社保,具有購房資格,於是雙方商量要來一場假結婚,好讓黃姓男子用王姓妻子的名義買房。
於是,黃姓男子先和妻子離婚,並在隔天與王姓妻子登記結婚,順利的買到房子,登記在2人名下,抵押債權金額為981萬人民幣(4200多萬),雙方在1年又4個月後協議離婚,名下房產和房貸歸黃姓男子所有,大家就這樣各自安好,和原本的另一半復婚,彼此相安無事了2年。
▼黃姓男子先和妻子離婚,並在隔天與王姓妻子登記結婚,順利的買到房子。(圖/翻攝自新浪財經微博)
直到2019年,尷尬的事情發生了!黃姓男子意外身亡,沒人幫忙償還房貸,銀行對王姓妻子提起告訴,要求償還借款,雖然雙方婚姻是假的,但確實是有法律效果,依據大陸法律,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若基於雙方共同意思表示,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也就是說,王姓妻子需要替黃姓男子償還房貸,為自己當初的行為付出代價。
▼銀行對王姓妻子提起告訴,要求償還借款。(圖為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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