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國會今天通過劃時代的立法,要求全球數位平台必須為刊登澳洲產製的新聞內容付費。
法新社報導,在這項立法鎖定的兩個對象,即臉書公司(Facebook)和谷歌公司(Google)達成協議,同意付費給澳洲新聞組織以避免受到嚴苛的強制議價規定約束後,法案輕鬆在國會通過。
澳洲政府表示,這項稱為「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強制議價法」(News Media and Digital PlatformsMandatory Bargaining Code)的法令能確保新聞業「為自己產製的內容得到合理的報酬,進一步協助維持澳洲公益新聞」。
法案通過前,Google曾揚言撤出在澳洲的服務,但後來放軟立場,與數家媒體公司達成價值達數以百萬計美元的協議,包括最大的兩家公司,即媒體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持有的新聞集團(News Corp.)和九號台娛樂控股公司(Nine Entertainment Co.)。
臉書也曾強烈抗議相關法案,並於上週斷然封鎖平台上所有新聞內容,以及多個州政府和緊急部門帳號,不過後來政府同意修改法案後,臉書已表示將恢復澳洲平台的新聞頁面。
澳洲與臉書之間的紛爭,在國際上備受關注,加拿大、英國等國家也正考慮類似立法。
(封面圖/翻攝自facebook.com/visitA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