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獸不如!大陸陝西一名46歲的吳姓男子對自己的親生女兒伸出狼爪,甚至在酒醉後,當著女兒未婚夫的面,試圖侵犯女兒,讓女兒氣炸提告。近日當地法院對該案做出一審判決,吳男涉嫌多次強制猥褻罪、強暴罪等,法官判處合併執行共7年的有期徒刑。
根據《今日頭條》的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大陸陝西榆林,一名46歲的吳姓男子於今年4月份,對剛從未婚夫家回來的親生女兒進行猥褻,隨後更2度侵犯了她,讓女兒不堪受辱,多次企圖輕生。
▼女兒不堪父親侵犯,多次企圖輕生。(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吳姓男子於今年5月時,到女兒未婚夫家喝酒,醉後甚至想當著女兒未婚夫的面,將女兒的衣服扒光侵害,女兒不得已將整起事件告訴未婚夫,並向警方報案,才讓這起事件就此曝光。
然而,當地法院認為,吳姓男子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而強姦罪的部分,則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並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認為吳男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可酌情從輕處罰。(示意圖/Pixabay)
事件曝光後,引起許多網友的熱烈討論,紛紛留言表示,「真該閹了,他女兒殺了他,都應該算正當防衛」、「7年?荒唐至極,70年還差不多」、「這種法律不覺得羞恥嗎?」、「性侵犯罪成本這麼低,難怪那麼多男的敢於一試,7年後又是一條好漢,法律該改改了」、「這讓女兒以後怎麼活,一輩子都要活在陰影之下,太絕望了吧」、「這玩意兒數罪並罰還減了一年……親女兒這不用再加一個道德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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