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5年終落網!大陸一名男子在2014年間,騎機車載著一名16歲少女出門遊玩,怎料期間,男子竟獸性大發,趁機將對方拉下機車,拖至某處草叢內性侵得逞。事後,警方雖展開調 查,卻遲遲破不了案,所幸終於在5年後逮到這名男子。
根據大陸媒體《今日頭條》報導,整起事件發生在2014年
7月13日,當天晚間11時許,一名張姓男子騎著機車載著16歲的女子,沒想到,他竟一時色心四起,將對方強制拉到一旁的草叢,不顧女子反抗性侵得逞,誇張的是,為了不讓事跡敗露,他還搶走女子的手機,迅速逃離現場。
▼男子載少女由出遊竟伸出狼爪。(示意圖/Pixabay)
事後,女子氣得報警處理,經過警方追查,終於在2019年11月2日逮到張男,而中山市第二法院審酌,認為張男雖坦承犯案,不過,他的行為早已構成強姦罪與搶劫罪,將男子依強姦罪判處3年有期徒刑,搶劫罪則判處3年有期徒刑,易科罰金2000元;最後,法官斟酌,張男將執行5年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2000元,並賠償女子的手機錢。
▼警方花了5年的時間,終於逮到該名嫌犯。(示意圖/Pixabay)
怎料,張男上訴法院,辯稱自己沒有搶劫對方手機,不構成搶劫罪,希望法官能改判,而張男的律師也提出,他並不是因貪財,才會搶被害人手機,且張男沒有犯罪前科,因此,希望法院能從輕處罰。對此,中山中院二審認為,張男無視國家法律,以暴力的手段性侵女子,並搶奪他人物品,早已構成強姦罪與搶劫罪,且證據明顯符合事實,並無不妥之處,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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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