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在香港全面實施《國家安全法》,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批評英國向香港多達300萬英國海外公民(BNO)護照持有者提供獲取英國公民身份途徑的做法,是「嚴重干涉」香港事務。
「這種做法是嚴重干涉中國內部事務,是公然踐踏國際關係基本凖則,」劉曉明表示。
英國外交大臣拉布(Dominic Raab,藍韜文)則駁斥了這一說法。
香港《國安法》的實施令香港反對派及國際社會多方不滿。反對者稱《國安法》損害了香港作為半自治的特別行政區的自由。
較早前,香港民主活動人士黃之鋒呼籲國際社會繼續支持香港。
中國駐英大使劉曉明表示,他希望英國重新考慮向英國海外公民BNO護照持有人提供公民身份的決定。
「英方不斷針對香港事務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劉曉明周一在網上新聞發佈會上表示。
https://twitter.com/AmbLiuXiaoMing/status/1280101982846492672
他還表示,北京將在了解英方相關措施的具體細節之後決定如何回應。
劉曉明還警告英國,假如英方決定不在英國的5G網絡建設中使用中國科技巨頭華為(Huawei)的技術,將是向其他中國企業發出「一個非常不好的信息」。
英國方面聲稱,中國違反了1997年生效的中英聯合聲明——當中承諾香港在主權移交之後仍然享有一定程度的自由,保持50年不變。
英國外交大臣拉布堅稱,向數百萬BNO護照持有人提供前往英國的機會,並不代表干涉中國內政。
「我們想與中國有一個積極正面的關係……但是這裏的真正問題涉及信任,以及中國是否能被信任,去履行其國際義務和責任,」他說。
「我們向我們的很多盟友以及世界各地很多國際伙伴所傳送的,正是這樣一個訊息。」
較早前,英國首相約翰遜(Boris Johnson)的一名發言人敦促中國,假如香港人尋求前往英國的話,不要進行干預。
約翰遜還表示:「我們目前正在評估《國家安全法》及其與香港引渡方面的法律枝節。」
「在英國已經有非常廣泛的引渡保障。如果引渡是不合乎人權或者(引渡)請求似乎是由政見所驅動,法律就要阻止一個人被引渡到任何國家。」
周一(7月6日),臉書(Facebook)以及該公司旗下的即時消息服務WhatsApp表示,將「暫停」因應香港政府或執法部門的請求提供信息,「直至對《國家安全法》的影響有進一步評估」。
據有關聲明指,評估將會包括「人權方面的盡職調查以及對人權專家進行諮詢」。
-BBC外交事務記者保羅·亞當斯(Paul Adams)分析
劉大使從來都不失幹勁。對於北京所認為的英國干涉中國內政的做法,他的批評很耳熟。
但是,隨著現在英國與中國至少在兩個大問題——香港與華為——上爭持不下,關係轉差的感覺比任何時候都強烈。
劉曉明警告,一切違背14億中國人意願的做法都注定要失敗。他說,當主權平等和互不干涉的原則被侵犯時,關係就不可避免地會遭遇「挫折,甚至倒退」。
說到華為,約翰遜在上周指中國現在或許會被視作「敵對國家供應商」,這明顯會被認為是一次嚴重的冒犯。劉大使表示,中國官員從未這樣形容過英國。
大使並沒有詳細說明,英國在華為問題上轉向,或者向英國海外公民護照持有人提供公民身份,將會有什麼後果。
不過,他自稱引用美國國家安全顧問布熱津斯基(Zbigniew Brzezinski)的話說,「如果我們將中國變成敵人,那中國就會變成敵人」,這是一次昭然若揭的警告。
與此同時,包括美國、加拿大、日本以及澳大利亞等很多國家均對《國安法》在香港實施表達了擔憂。
在上星期正式實施的香港《國安法》訂明「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是違法行為,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黃之鋒等反對者表示《國安法》實質上是終結了香港的言論自由,北京否認了這一點。
黃之鋒在周一與另外兩名活動人士一同就去年香港抗議有關的指控出庭,他表示《國安法》已經造成了寒蟬效應。
據報,香港的教育部門官員已經下令從學校撤走一切違反《國安法》的書籍。
路透社的一份聲明引述官員表示,學校不應該提供這一類閲讀材料,除非它是用於就有關問題進行「正面教學」。
過去一個周末,黃之鋒以及其他爭取民主的活動人士所著的書籍已經被從公共圖書館下架。
黃之鋒表示,他決心要繼續進行這類抗爭。
「我們知道這是一場艱難的戰鬥,但是無論如何我們有國際社會的朋友繼續在國際上聲援。」
「在香港,我們仍然呼籲人們在接下來周末進行的(民主派)初選中投票。」
「我們也鼓勵香港以及國際社會更多的人繼續讓北京意識到,向中國磕頭不會是一個選項,我們必須站起來抗爭。」
在法庭上,黃之鋒與另一名活動人士林朗彥否認煽動、組織及參與2019年6月的非法集會。另一名活動人士周庭則對兩項指控認罪。
在周一的另一場聽證會上,新《國安法》之下第一個被指控的人士唐英傑已被拒絶保釋。他被指在上周三(7月1日)的示威中駕駛一輛電單車衝向警員,同時攜帶著一條「光復香港」標語。
香港《國安法》覆蓋範圍較廣,並令北京以前所未有的權力影響香港的生活方式。該法將煽動、仇恨北京中央政府和香港地區政府列為犯罪。
它還允許閉門審訊、竊聽嫌疑人,並且有可能將嫌疑人移交到中國大陸受審。
該法還規定,包括破壞公共交通設施在內的行為可能被列作恐怖主義活動。相關行為在2019年的抗議事件中曾出現。
周一晚上,香港政府進一步公布《國安法》的一些實施細則。
該細則列明,「在特殊情況(如緊急情況)下」,警方高級指揮官在調查可能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時,可授權下屬在沒有手令的情況下進入有關地方搜證。
警員還可以向地方法官申請,要求嫌疑人交出旅行證件,以阻止其離開香港。
香港保安局局長在「有合理理由懷疑某財產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相關財產」時,可以申請凍結相關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