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英屬哥倫比亞最高法庭27日判定,該案符合「雙重犯罪」的引渡標凖,則孟晚舟涉訴的行為在美國與加拿大都是犯罪。
這一裁決對孟晚舟一方不利,它意味著引渡流程將持續進行,而孟晚舟有上訴權利。
熟悉引渡條款的加拿大刑事律師波廷(Gary Botting)此前曾對BBC表示,類似的引渡案可延宕數年。
華為公司發表聲明,對裁決表示失望,並表示將繼續支持孟晚舟。「我們期望加拿大司法系統最終會證明孟女士是無辜的。」
孟晚舟的律師在回應BBC問詢時,未對裁決置評,只表示他們希望表達的觀點已在庭審時全數發表。她的首席辯護律師理查德·貝克(Richard Peck)在庭審時表示,加拿大等同於被要求「實施美國的制裁」。
然而主審法官赫爾姆斯(Heather Holmes)稱,如果孟方律師的觀點得到法庭支持,「將極大限制加拿大在引渡詐欺和其他經濟罪行方面擔起國際責任」
而孟晚舟在美國的代表律師溫加滕(Reid Weingarten)則表示,孟不應該成為中美關係中的「棋子或人質」。
「今天加國的判決只是一個十分漫長流程的開頭炮……我們很有信心最終正義會降臨。」
這一判決對孟晚舟案十分關鍵。如果孟晚舟勝訴,她本將重獲自由,並可離開加拿大。
根據加拿大媒體報道,孟晚舟在上周曾在法庭外與親友合照,她笑容滿面、舉起大拇指擺出勝利姿勢。
如今法庭的裁決對孟晚舟不利,她將繼續處於司法監視居住狀態。
自孟晚舟2018年12月在加拿大溫哥華機場被捕以來,案件掀起中美加關係震蕩。
加拿大此前應美國要求將她扣押,美國指控她與華為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涉嫌銀行詐欺,要求將孟引渡到美國。孟晚舟與華為均否認指控。中國政府則強烈抗議美加的這一行動,指這是美國施加的政治迫害。
根據加拿大《引渡法》和美加引渡協議,引渡人涉嫌的罪行需兩國都認定為犯罪行為,才符合引渡條件,即「雙重犯罪」(dual criminality)。
孟晚舟的辯護團隊主張,加拿大沒有對伊朗實施制裁,美國控告孟晚舟的罪名在加拿大並不構成犯罪,因而不符合引渡的雙重犯罪原則。
美國則指控,孟晚舟涉嫌金融欺詐,這在美國和加拿大都是違法行為。
預料加拿大法庭對孟晚舟的不利判決,將令中加關係愈加緊張。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26日警告,如果裁決結果對孟晚舟不利,中加關係可能進一步下滑。「加方應當切實糾正錯誤,立即釋放孟晚舟女士,並確保她平安回到中國,以免中加關係持續受到損害。」
關於若孟晚舟不被釋放、中國是否會採取反制措施的問題,趙立堅未作回應。
與此同時,中國拘押兩名加拿大公民康明凱與邁克爾已超過一年。中方指,他們涉嫌從事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活動。
加拿大總理杜魯多此前對中國拘留加拿大公民、將其與孟案聯繫在一起表示不滿。他多次表示,加拿大司法體系獨立,政府並無意願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