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公憤!西班牙先前發生一起恐怖性侵案,5名男子眼見一名14歲少女喝醉酒,竟然將少女撿屍,接著輪流性侵少女,事後5男被依性侵罪起訴,法庭認為5男涉及較為輕微的「性虐待」罪,判他們10到12年有期徒刑,即使如此,法庭卻認為他們沒有涉及嚴重的「性侵罪」,因此性侵的部分判處無罪,理由是「他們並沒有使用暴力或恐嚇」,讓西班牙民眾相當不滿,走上街頭抗議。
綜合外媒報導,2016年10月,5名男子將已經醉到不省人事的少女,帶到加泰羅尼亞東北地區曼雷薩(Manresa)的一個廢棄工廠中,接著輪流性侵得逞,其中一名男子布萊恩(Bryan Andrés M)還指使在場男子:「輪到你了!每個人15分鐘,不要拖時間」,受害少女事後在法庭上哭訴,自己不敢反抗,雖然事發過程她不是記得很清楚,不過其中一名男子有拿槍。
▼少女遭到撿屍性侵,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事後5男被告上法院,即使少女的內褲上有驗出其中一名男子的DNA,不過他們卻還是都否認犯行,檢方一開始依較為嚴重的「性侵罪」起訴5男,不過最終法院認為,少女因為受到酒精影響,「不知道自己做了或沒做什麼,也沒能力同意或反對和被告發生關係」,且5名男子「過程中沒有使用任何形式的暴力或威脅」,因此5男只有較為輕微的「性虐待罪」成立,各判處10到12年有期徒刑,並要賠償賠償1.2萬歐元(大約新台幣40.7萬元)。
▼少女的內褲驗出其中一名男子的DNA,圖與本案無關。(示意圖/pixabay)
不過嚴重的「性侵罪」部分,法院卻裁定不成立,讓大批民眾相當不滿,據了解,西班牙法律規定,唯有涉及身體暴力或者威脅恐嚇的情況之下,性侵罪才會成立,判決讓許多女權組織表示非常憤怒和沮喪,更有民眾走上街頭抗議,女性律師協會「泰美斯」(Themis)的副主席貢札洛(Altamira Gonzalo)表示,判決結果令人無法接受,「這代表若女孩在完全沒有防禦能力的情況之下遭性侵,只要沒有受到任何恐嚇,性侵犯就可以被輕易放過。」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