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離奇!大陸北京一位胡姓孕婦,在孕檢時發現胎兒有先天性畸形,在求醫無果後,決定做引產手術,但令人訝異的是,被引出的死胎竟還活著,甚至還在告別式上發出哭聲。事後,胡女和老公以醫院存在過錯為由,索賠122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33萬元)。
據《北京晚報》報導,2016年胡女在懷孕26週做超音波檢查時,發現腹中胎兒的小腦蚓部可能有缺失,為了求證,她在此後的兩個月中,先後去了幾家知名醫院檢查,但胎兒都被診斷疑似有Joubert綜合症(家族性小腦蚓部發育不全)。在確認孩子有先天性畸形的情況下,胡女與老公只能無奈放棄孩子。
因此,胡女在懷孕34週時,接受引產手術。根據醫院的病歷記載,女嬰在分娩前10分鐘,沒有胎心,娩出後有微弱心率,但1分鐘後就消失,而出生後1分鐘、5分鐘、10分鐘內的阿普伽新生兒評分(Apgar Score)均為0分。事後夫妻倆表示,胎兒的遺體將交給醫院處理,也無須屍檢。
▼因胎兒有先天性畸形,胡女不得不放棄孩子。(示意圖/pixabay)
就在胡女與老公準備和孩子的遺體告別時,孩子卻突然哇哇大哭,讓他們大吃一驚,對眼前的狀況無法置信,面對這個頑強的生命,兩人最終還是簽字,將孩子抱回家,且在之後的幾年間,都付出極大的心血照料女兒。
之後,夫妻兩人在2017年將醫院告上法庭,他們認為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明顯過錯,讓先天性缺陷的胎兒出生,侵犯「優生優育」的權利,也使得他們不得不扶養殘疾孩子,生活也因此蒙受巨大痛苦;胡女要求醫院賠償醫療費、護理費、特殊撫養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122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33萬元)。
▼引產手術結束後,胡女與孩子告別時,卻發現孩子竟還活著。(示意圖/pixabay)
對此,鑑定結果顯示,醫院的引產手術沒有違反診療常規,期間的用藥劑量也符合常規,但未告知懷孕晚期使用藥物引產,胎兒可能有存活的機率,確實為告知不足;另外,引出的胎兒突發出哭聲,是很少見的情況,應該與胎兒生命體徵微弱,及現有檢測手段無法精確檢查有關。
法院參考司法鑒定意見後,判定醫院存在告知不足的過錯,侵犯胡女夫妻的合法知情權,根據診療過程及過錯程度,醫院應賠償夫妻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21萬元)。
(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