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犯人總想無罪、甚至掩蓋自己的犯罪證明,新加坡一名鬼父就長期性侵自己女兒,遭判處23年6個月有期徒刑及24次鞭刑,但沒想到他為了脫罪,竟把下體整成畸形,表示自己絕不可能對女兒下手。
根據外媒報導,現年45歲的男子,在2011年時多次性侵年僅11的女兒,時間長達3年,不過在2016年11月法庭審判上男子表示,自己在2009年曾對陰莖做過擴大手術但卻失敗,導致下體變成畸形,根本無法對女兒做出侵入性行為。
▼男子性侵女兒長達3年時間。(示意圖/Pixabay)
但問題是,受害女童及其母在審理期間都曾畫下男子的生殖器官,與男子現在的畸形性器完全不同。後來男子在上訴時,表示有友人可以作證,他的朋友伊德里斯(Muhammad Ridzwan Idris)向法官表示,他2013年8月3日和男子一起上廁所時曾看到他的陰莖,畫出來的性器與照片非常相似。
不過後來法院駁回這項證據,因為男子與伊德里斯針對2人偶遇時的狀況說法不一。最為可疑的是,男子剛好在2場不同的聽證會提交證據的死限前幾天巧遇這2名「看過他陰莖的證人」;且若伊德里斯只是在廁所裡瞥了一眼,根本不可能看到男子陰莖的正面。因此法院判定男子串通證人偽造證據,加判4年6個月徒刑,指出「濫用司法的人必須為其行為承擔應有的後果」。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封面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