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憤!一名32歲爸爸被控多次性侵年僅10歲的親生女兒,共面臨5項罪狀,被判監禁80年,鞭刑50下。
綜合外媒報導,這名32歲的印尼籍爸爸名叫蘇基曼,他被指控多次性侵10歲女兒,面臨5項控訴,其中一個法庭對他做出3項控訴,直指他在2015年3月、2016年6月、2018年6月,在石隆門的住家內,性侵女兒,他在此3個控訴下,每項罪狀被判監禁20年及鞭刑10下,監禁期分開執行,加上他另一個法庭面對20年的監禁,因此被告在此案件下,需監禁60年和鞭刑30下。法官對於3項控訴,判他監禁20年及鞭刑10下,同時也諭令此案的監禁期分開執行,也就是說必須等另一個案件的監禁期結束後才能開始,需在監禁20年後,再監禁60年及鞭刑30下。
▼狼父多次性侵親生女兒。(圖/翻攝自詩華日報)
另外,蘇基曼在另一個法庭被控2項罪狀,分別指他在2019年2月20日晚上10點半左右,以及同年3月3日下午3點左右,再度於住家性侵女兒。2項罪狀各判他監禁20年及鞭刑10下,此案件的監禁期同時執行,因此需監禁20年及鞭刑20下,而監禁期從逮捕日算起。
事實上,性侵案件時有耳聞,在台灣也曾發生,新北市一名男子離婚後,竟把年幼的女兒當成洩慾對象,2013年到2018年間,5度伸狼爪性侵。少女回憶第一次被性侵是在小五到國一之間,有一次反抗不小心打到爸爸的嘴角,竟被皮帶抽打,她最後忍耐不住,決定向警局報案。
▼台灣也時常發生。(圖/翻攝自Pixabay)
法院審理認為男子身為人父,卻不思善盡父親呵護照顧女兒成長的責任,反而逞其性慾,造成女兒身體和心理難以抹滅的創傷,所為甚屬不該,審酌其犯後態度後,依強制性交罪重判,5次犯行各處3年6月到4年不等刑期,合併應執行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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