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大逆轉!泰國2名少女日前晚間在一處海灘上散步,途中出現一名男子強行拖走其中一名14歲少女到帳棚內伸出魔爪,另一名女子嚇得趕緊求助警察。孰料案情竟大翻轉,原來少女同意與男子性交,不過因沒有收到事先談好500泰銖(約新台幣469元)的酬勞,因此少女才氣得反咬男子性侵。
▼(圖/翻攝自Springnews)
綜合外媒報導,2名少女在當地時間15日凌晨3點,悠閒地在海灘Jomtien Beach閒聊散步,此時突然有一名眉毛周圍有紋身的男子前去搭訕,並表示只要願意到他家陪聊就可拿到500泰銖,當時少女們當場拒絕,男子竟惱羞成怒,將其中1名少女強行拖進附近的帳篷內性侵,完事後僅丟下40泰銖(約新台幣37元)就逃跑,另名少女因無法制止男子的行為,便轉而向警察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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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警方在17日逮捕性侵少女的18歲男子,不過男子的說詞卻讓案情大翻轉,男子表示當天確實有提出,只要到他家陪聊就會給500泰銖的要求,徵求到少女同意後便走進帳篷內,期間還有再三確認少女是否要發生進一步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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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見其中一名女子微笑同意後就發生親密關係,完事後發現全身上下僅能湊出40泰銖,並全數交給少女後直接離開現場。根據警方調查,發現少女疑似不滿意酬勞從500泰銖縮水到40泰銖,因此才會與另一名女子串通,上演被性侵的戲碼。
▼(圖/翻攝自sanook)
事實上,根據泰國法律,不論對方是否同意,只要與15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就是違法,男子目前依性侵未成年及非法禁錮罪等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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