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奧會3度來函關切東奧正名公投,強調代表團名稱變更,必須經由中華奧會執委批准同意,體育署對此提出3大優先考量,包括保護選手參賽權益、保障中華奧會、並尊重國際奧會規章。
▼(圖/東森新聞)
典禮司儀:「花車遊行嘉年華,這次由亞運健兒們揭開序幕。」
亞運英雄榮耀歸國,運動選手努力多時,就是為了在國際上發光,可惜他們只能用中華台北名義出賽,今年由前國手紀政發起的東奧正名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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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希望能將代表團名稱改成台灣,此舉引來國際奧會關注,第3度發函強調,不會干擾公投程序並完全尊重言論自由。但是為了避免任何不必要的猜測,國際奧會希望重申,根據「奧林匹克」憲章,前述提案之管轄權屬國際奧會範圍。中華奧會名稱,目前由中華奧會與國際奧會於1981年簽署洛桑協議決定,中華奧會代表團名稱的任何變更,均須經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批准,以符合章程。
體育署組長許秀玲:「體育署向來以保障選手參加國際賽權益為最優先考量,當然包括保障奧會會籍,以及遵守國際奧會相關規定,這個立場一直是不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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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體育署回應,會保護選手參賽權利,台灣是民主國家,依法舉辦公投,但也需要尊重國際奧會規定,在公投前夕,接到國際奧會來函,對於中華奧會體育署 和選手來說都是一顆震撼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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