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統一獅隊選手郭阜林因休假期間騎車酒駕,昨天已經被球團降二軍,今天聯盟發出公告,依照中職規章規定,郭阜林將禁賽2場、罰款新台幣3萬元,從23日開始執行。
聯盟規章內文如下,球團隊職員若有賭博、鬥毆、酗酒或其他影響職業棒球形象之不正行為,或對外發表影響聯盟及球團形象之不當言論,經聯盟查證屬實者,由聯盟視情節輕重處球團及該不正行為或不當言論之隊職員罰款1至10萬元,禁賽1至10場。
郭阜林昨天遭獅隊降二軍,球團隨後發聲明表示,郭阜林在休假期間,騎車發生酒測超標,主動告知球隊,此行為已違反球隊規定,予以懲處。郭阜林則表示,「對於我所犯下的酒駕行為,我只有道歉再道歉、反省再反省」。
中職秘書長馮勝賢今天表示,這個懲處結果是聯盟先去了解整件事情的狀況後,再透過規章來處理,他也說:「要讓選手注意到球員是公眾人物,有一份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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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