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 map)
「別以為這樣我就會放過妳」!一位18歲的張姓高職女學生,因為不滿男友和年僅14歲的吳姓前女友仍有連絡,憤而找來另外3名少女聯手教訓吳女,不但拿安全帽痛毆她,還硬扯下對方的平口洋裝,害吳女春光外洩,胸前兩點直接在馬路旁外露。案件由新北地檢署偵辦後,於昨(8)日,依傷害罪嫌起訴張女,另3名少女則移送少年法庭審理。
起訴書指出,外型姣好的張女,意外發現男友和長相甜美、還在就讀國中的前女友仍糾纏不清,打翻醋罈子,一度怒嗆吳女「不要再騷擾我男友!」,但吳女認為是男方經常主動找她,問題不在自己身上,因此未予理會。
張女對此氣到不行,1月16日晨1時許,找來另外3名少女,直奔吳女住處樓下要求談判,沒想到冤家一相見,張女的理智線就瞬間斷裂,立刻衝向前拉扯對方頭髮,接著輪流拿安全帽痛砸、拳打腳踢,造成吳女身體多處受傷,張女打不過癮,還扯下吳女的平口洋裝,導致當時未穿內衣的吳女,當場在馬路邊坦露胸部。
▼(示意圖/pixabay)
痛毆完吳女後,張女更兇狠嗆聲「我不會只打妳一次,別以為我這樣就會放過妳」、「妳信不信我會叫其他男生把妳幹一幹」等,接著丟下裸露身體的吳女,揚長而去,過程全被監視器拍下。事後吳女報警提告恐嚇、傷害等罪嫌,警方也循線找到張女與其他3名少女,因張女已滿18歲,被移送檢方偵辦,其餘3名少女則移送少年法庭。
張女坦承動手打人,但聲稱是在路邊「巧遇」吳女,不是刻意約談判要教訓她,更否認是刻意扯下吳女衣服,也沒有強拍裸照,而且不但沒有恐嚇對方,事後還有幫她擦眼淚。檢方認為,因為監視器沒有錄音,加上另外3名少女都否認張女有出言恐嚇,僅有吳女1人指控,罪證不足,僅依張女依傷害罪嫌起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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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見到自己的另一半,和異性親密互動都會吃醋。花蓮市殯儀館後方去(2017)年3月晚間發生青少年鬥毆事件,一名16歲常姓少年,背部遭砍失血過多送醫不治。警方調查,持刀砍人的林嫌(15歲)坦承行兇,稱因情敵陳姓少年在臉書祝女友「生日快樂」很不爽,卻誤殺砍死替陳助陣的常姓少年。
▼監視器錄下少年追逐經過。(圖/東森新聞)
警方調查,雙方彼此是國中同學,林姓少年只因陳姓少年在他的女友臉書留言祝她「生日快樂」,2人約定昨晚到花蓮市立殯儀館附近天橋談判。雙方一言不合持棍棒高爾夫球桿及刀器互毆,到場助陣的常姓少年逃跑時,遭林姓少年從後方砍了兩刀身亡,傷口長達約30公分,雙方見闖禍一哄而散。警方在現場查扣2把高爾夫球桿,事後並查獲林姓少年行兇的西瓜刀一把。
死者常姓少年目前就讀高一,父母離異,父母聽聞噩耗後趕到醫院,哭喊:「他是唯一的兒子,怎麼會發生這樣事。」被害少年的友人向警方說,常姓少年並非當事人,只是去幫忙,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雙方都是被朋友打電話號召,說要幫朋友助陣,到現場就看到有人倒在血泊中,不太清楚發生什麼,他們之前就聽說雙方因為有糾紛發生過衝突。
▼(圖/東森新聞)
▼常姓少年(16歲)遭對方持刀砍傷背部,大量出血不治死亡。(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