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指控男子邀約住處並
性侵(圖/google map《台北地檢署》)
北市一名帥氣的混血
男模遭女網友控告性侵,女子稱陳男邀他到住處霸王硬上弓,甚至事後只丟
兩張衛生紙,就找藉口打發,要她離開。不過北地檢署發現事後女子還傳訊息給陳男,表示已經到家,且與一般女子受性侵的反應和傷勢不同,因此認定陳男不起訴,女子不服聲請再議,今(10日)遭駁回。
女子指控,2016年四月期間,與陳男透過網路認識沒多久,陳男就傳訊息邀她到住處見面,依約前往後,卻被對方從後面捉住肩膀,將她按在床上,脫去衣物硬上性侵,女子更氣的是,完事後陳男只遞兩張衛生紙給她,並以表姊返家為理由,請她離開,讓女子聽了很不是滋味,到醫院驗傷並提起告訴。
陳男到案後否認兩人發生過關係,對於女子指控的情節內容,稱只有看電視是真的,其餘都是女子捏造,稱她在多年前就曾用假身分騙他,這次又以另一個身分加他好友,更指出,案發當天,見到對方就嚇到了,由於怕直接揭穿會刺激到女子,所以就當她是一般客人請她回家坐坐看電視,再以親戚要回來為理由,請她回家,沒想到對方卻因為他沒回訊息,開始抹黑、誣陷。
▼陳男稱只有看電視是真的,自己遭抹黑(示意圖/pixabay)
事後經檢方調查發現,女子返家後還傳訊息給陳男到家了,見陳男不回,因此惱羞成怒,發文指控陳男欺騙感情,隔日再發文稱與陳男發生性關係,因此認為女子案發後的行為違背常情,再加上女子到醫院驗傷,除了處女膜有陳舊裂傷,其餘頭面部、頸肩部、胸腹部、四肢部、陰部、肛門均無明顯外傷,若陳男真有違反意願性侵,處女膜應有新的撕裂傷,因此判定事證不足,採不起訴處分。
事後男子為了捍衛自己清白,將事情來龍去脈PO在臉書,「希望不要再有人受害」,也向女子提告誣告罪,不過北檢調查後,認為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女子故意誣告,一樣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