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1名人妻小美(化名)前年在家中3樓休息時,突然聽到2樓傳來女性聲響。她循聲下樓敲門,竟發現丈夫阿偉(化名)與小三小如(化名)共處1室。小美進房驚見床單成團扭曲,垃圾桶內還留有使用過的潮濕衛生紙團。面對婚姻慘遭背叛,小美憤而向小如提告求償6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小如應賠償10萬元。
判決書指出,2024年5月中旬左右,小美在家中休息時,突然聽到丈夫阿偉房內傳出女性聲響。小美隨即下樓敲門,房內隨即傳出嘈雜動靜,許久後阿偉才神色慌張且衣衫不整地開門,並連忙與1名女子衝下樓駕車離去。小美進房檢視後,發現床鋪凌亂,現場還留有潮濕衛生紙團,事後質問阿偉,對方卻不斷推託狡辯。
此後阿偉開始頻繁於深夜外出過夜,房內更陸續出現非小美所有的女性私人衣物。2024年7月下旬,小美趁外出旅遊時,查看家中監視器,赫然發現小如再次來到家中,甚至由阿偉一路揹著她進出住家,2人舉止極為親密。直到2024年底,小美從阿偉代領的包裹才得知小如的真實身份,並於隔年從阿偉手機中發現2人長達2年的露骨對話紀錄。
面對指控,小如表示,她在認識阿偉時,對方自稱單身、已離婚,且強調雙方並未發生性關係,否認破壞小美的婚姻生活。不過法院調查指出,早在2024年5月時,小美就曾質問阿偉「你已經結婚了還帶女人來家裡?搞什麼?」的時候,表示小如就應該知道阿偉仍有婚姻關係,事後卻仍持續前往阿偉家中共處,因此採信小如知情的說法。
法官審理時指出,侵害配偶權並不以發生性行為為限,只要與有婦之夫有逾越社交分際的親密行為,就足以破壞婚姻的圓滿與幸福。經檢視監視器畫面,小如不僅多次進出阿偉住處,還有被阿偉揹負等親密舉止,確實已超出一般異性朋友的正常應對界限,客觀上已不法侵害小美的配偶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
法官衡量雙方的教育程度、職業狀況、經濟能力,以及小如侵害配偶權的情節與小美所承受的精神痛苦等一切情狀,最終判處小如應賠償小美1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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