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地方法院判決行搶男子8年4月有期徒刑(圖/翻攝google map)
搶劫跟酒駕殺人相比,到底哪個犯行比較嚴重?日前一名少年偕同友人駕車連搶兩家加油站,甚至還加免錢「霸王油」,最後被重判8年有期徒刑。這份判決讓許多網友覺得傻眼:「搶劫竟判得比酒駕殺人還要嚴重?」
據《自由時報》報導,屏東一名18歲的林姓少年沉迷KTV唱歌、流連酒店喝酒、玩網路遊戲缺錢花用,竟夥同19歲陳姓友人持瓦斯槍連搶兩家加油站。據了解,兩人先在高雄竊取他人車牌掛在作案車輛上,一路開往屏東潮州,行搶兩次分別得手2千多元及7千多元,最後還到另一間加油站加「霸王油」後逃逸,整個犯罪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了下來。
兩人犯罪僅得手1萬多元,躲藏一個多月後仍遭警方循線逮捕。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兩男年輕力壯有謀生能力,明明可找工作賺錢,卻為快速獲得金錢,竟持凶器兩度用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強盜犯罪,對社會治安及秩序造成危害甚鉅,因此重判林男、陳男分別8年4月及7年10月有期徒刑。
判決消息被網友轉發到PTT後,有不少網友覺得傻眼,認為「搶劫竟然判得比酒駕殺人還要嚴重」、「台灣司法到底怎麼判的?」「這比傷害殺人詐騙罪還重,台灣法律真屌」,網有留言狂酸,甚至還有人說:「喝幾瓶再去搶,就沒那麼重了,年輕人。」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