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判定朱男需賠償母親「栽培費」(圖/翻攝google map)
一名婦人離婚後,耗費青春獨自栽培兩子當上牙醫,豈料兩子卻受女友影響,與她漸行漸遠,甚至還寄存證信函要求老母親別再打擾他們生活。婦人不甘奉獻一切,最後卻成為孤獨老人,憤而提出告訴,要求兒子必須履行20年前簽訂的「歸還扶養教育費契約」,求償2500萬讓她安心養老,而最高法院判定須賠羅婦2054萬元定讞。
據《蘋果日報》報導,新竹一名羅姓婦人離婚後獨力扶養兩個兒子,還栽培他們考上醫學院並完成學業,小兒子朱男學成開業當上牙醫後,卻棄羅婦不顧,讓她成為孤獨老人。羅婦提告兒子履行20年前簽訂的「歸還扶養教育費契約」求償2500萬元讓她安心養老。
羅婦8年前提告時,自稱出生醫師世家,「年輕時從一個天真富有家庭,下嫁一個連執照都沒有的軍人世家,犧牲一切娛樂」當時娘家甚至要出錢資助她經營牙醫診所,讓朱姓丈夫行醫,但在1990年離婚後丈夫再娶,羅婦獨自扶養栽培兩子考上醫學院並完成學業。
「鑒於時下女性多無倫理觀念,唯恐老來仰人鼻息」羅婦1997年5月待兩子成年後,與其簽訂「歸還扶養教育費契約」,約定兩子自力更生後,按月將收入純利的60%給他,逐次攤還她栽培兒子的支出5012萬元。
兩子2003年取得牙醫證照,先後離開羅婦診所自行開業,羅婦見狀心寒,向兩子提告要求依約還錢,長子以500萬元向羅婦和解,但次子主張扶養親情非金錢借貸或雇傭,反控母親所提的契約內容應無效,所以拒絕履約。
羅婦自認對兩子有求必應,表示曾租一棟3層樓公寓讓兩子跟女友同住,還僱用女傭照顧兩子生活起居,曾擔心次子容易感冒,買一台6萬元的三溫暖蒸汽機,豈料兒子們受到女友影響,逐漸與她疏遠,甚至收到兒子女友的寄來存證信函,要求別再打擾他們生活。
出庭時羅婦多次數落次子,表示次子從小不愛讀書,念小學跟高中時都被開除「出生就是來討債的!」不但花錢請家教替次子補習,甚至他重考大學期間的三餐含宵夜都是羅婦一手包辦,次子從沒吃過外食。
羅婦細數自己婚後對家庭的付出,35年來只探望過一次遠在日本的母親,談起往事歷歷在目,羅婦還請法官「原諒我嘮叨」。一、二審法官認定,基於扶養義務的給付不能要求歸還,人母關懷成年子女而主動提供的給付也不能索還,判定次子扣除開業後每月支付的2萬元生活費,僅需歸還羅婦178萬餘元。
不服判決的羅婦再次提起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羅婦一口氣將索討金額從900萬元提高到2500萬元。高院更一審認為,次子簽約時已成年,且開業行醫的收入優渥,有足夠能力還錢,判羅婦勝訴,扣除已歸還的金額與一審判賠定讞金額,次子須賠償羅婦2054萬餘元,最高院維持更一審判決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