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被撿屍…女竟染上菜花 怒告男友人性侵
新北市一名29歲黃姓男子去年與一名女性友人酒後發生關係,事後女子發現自己得了菜花,怒告黃男撿屍性侵、故意傳染菜花。新北地檢署經調查後,發現女子事後曾傳訊息給黃男,不像遭性侵後的反應,黃男刻意傳染菜花的部分也罪證不足,昨(26日)將他不起訴。
▼女子酒後發現自己染上菜花,怒告男友人性侵(示意圖/Pixabay)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黃男去年(2016)9月4日晚間和女子相約喝酒,之後便搭計程車送女子返回中和住處,當晚兩人發生了性關係。女子事後出現身體不適,發現自己染上菜花後,認為是黃男趁她酒醉不省人事時性侵,且明知自己有菜花卻故意傳染給她,氣得對黃男提告。
▼女子認為黃男在她酒醉時性侵並故意傳染菜花(示意圖/Pixabay)
女子指控,當時自己已喝到爛醉,記憶不完整,而黃男要與她發生關係時,她還因痛而喊「不要」。
黃男到案後則供稱,當晚送女子回家後,便幫女子清洗頭髮上的嘔吐物,之後還協助吹整頭髮,是在兩情相悅的狀況下發生性關係。至於染病部分,黃男表示自己確實曾染菜花,但已在2015年間接就醫治療,且最後一次檢查結果呈陰性反應,才以為自己已經痊癒。
除此之外,黃男還提出兩人訊息紀錄,女子在兩人發生關係後雖曾傳訊息問「到底怎麼發生的」,不過在他回答「就是頭髮吹一吹,你轉過來,我們就親了」之後,女子就回覆「沒關係,其實我沒很介意。」
新北地檢署依據兩人所描述的案發情節,認為女子當時應未爛醉不省人事,加上訊息紀錄,並不像遭性侵後的對話,且黃男的病歷報告也顯示血液成陰性反應,黃男誤以為痊癒並非不可能,檢方認為罪證不足,對黃男提出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檢署對黃男以不起訴處分(圖/Google M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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