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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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郭姓男子在網路上一人分飾兩角,告訴女網友,他的老闆要找一日情人,只要與「老闆」發生性行為就可以獲得400萬元,但要女網友先給15萬元的贈與稅,女子依約給錢並與假扮「老闆」的郭男發生性行為,如願獲得本票,不料本票卻無法兌現,女子要求郭男還錢,卻被威脅散布不雅照,因此女子便將他一狀告上法院。
▼郭男將女網友帶到摩鐵。(圖/翻攝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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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2年前31歲的郭男在網路上認識江姓女子,假稱他的老闆在找一日情人,只要跟他嘿咻就可以獲得400萬元報酬,江女聽了之後一口答應,和「老闆」相約見面。未料「老闆」其實就是郭男,兩人見面後,郭男要江女先付15萬的贈與稅,並要她先提領出一萬元,接著帶她到摩鐵發生性行為,過了一個月後,江女分別交付7萬5000元和6萬5000元現金給郭男,郭男則交給她收據與本票。
江女以為做了一樁好交易,喜孜孜的拿著本票到銀行兌現,想不到行員竟告訴她,本票上的身分證字號與地址都是錯的,江女大吃一驚,這才發現被郭男騙了,氣得要他還錢,但只要還14萬5000元就好,未料郭男不僅不還錢,還以散布江女私密照威脅,江女因此一狀告上法院。
不過郭男在法院上否認犯行,辯說14萬5000元是他跟江女借的錢,只承認他故意將本票上的身分證字號寫錯,但檢方還是以LINE訊息與收據、本票,依詐欺、恐嚇罪將他起訴,而因為郭男非冒用他人身分,只是讓本票無法兌現,因此在偽造有價證券罪的部分獲不起訴處分。除此之外,其實郭男不是初犯,之前已用類似手法在網路上行騙,上個月才遭新北地院判刑8個月,因此檢方以累犯原由請法院加重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