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pexels)
敢偷吃還狡辯!和妻子結婚多年的56歲陳姓退休中校,2年前開車載小11歲的林姓長笛美女老師大玩車震,萬萬沒想到早就覺得詭異的陳妻,偷偷在車內藏錄音筆把2人偷歡的聲響全都錄,並氣得怒告通姦。事後陳男矢口否認,稱陳妻想離婚監控他才找「普通朋友」林女演戲,但一審不信判2人各4個月徒刑,他們不服上訴,高院法官打開耳朵仔細聽錄音,認定這約17分鐘的對話、震動、搖晃、喘氣等內容不可能是演戲,仍判2人敗訴。
▼示意圖。(圖/pexels)
綜合媒體報導,陳男在中校退伍後擔任房仲,3年前認識教長笛的林女後越走越近,更擦出不倫的愛火,察覺有異的陳妻,為了找出偷吃真相,便在車內偷藏的錄音筆,不料果真錄到陳男開車載林女到新店山區車震,各種「細節」全都錄下,長達約17分鐘的內容包括陳男呼喊「我超級想要的……這個就是天造地設」、「他X的,還好妳是吃飽的,要不然我怕我一定屍骨無存」,林女則嬌嗔說「你壞壞」、「我們以後在家都不要穿衣服」等等。
陳妻聽了怒提告,陳男不但否認還聲稱陳妻為了監控他,他為找出監控的證據才找林女演戲,還拿出了劇本大綱表示2人只是照劇本演出,強調錄音無法證明有性器接合等事實,甚至在某次出庭時,拿出內褲宣稱是和林女當天見面穿的,為防日後遭誤會而冰存,要求送驗查明有無2人體液。
▼示意圖。(圖/pexels)
但法官打臉,指陳男先前偵查和審理期間為何都沒有提出新證據,更何況內褲無法證明就是當天所穿,駁回鑑定請求,一審最終不採信2人說法,各判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2人不服上訴高院,合議庭聽完17分鐘錄音後,認為露骨的對話配合肢體動作,震動聲、搖晃音律起伏、喘氣等內容不可能是演戲,確實有發生親密關係,難以卸責且完全不足採信,駁回上訴,故全案維持原判決刑度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