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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遭父
猥褻,三年內得逞467次。(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日前在新北市發生一起國小男童在上課時脫口說出「我父親很變態」,經老師關切詢問後,才爆出男童被父親猥褻,時間長達
3年,更令人震驚的是,被猥褻次數高達456次,新北地院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及重強制猥褻罪等罪名,判狼父7年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據被害男童表示,在他6歲就讀幼稚園大班時,父親會不時在他洗澡或洗完澡後說「爸爸摸一下」便撫摸他的下體,變大後父親還會大笑讓他感到不舒服,升小學後,雖然父親猥褻次數減少到1周1次,但仍令他不適,直到升上四年級父親才停止這項獸行。
▼男童被父猥褻,令他不適。(示意圖/Pixabay)
獸父的行為得以揭發,是學校導師剛好在課堂上提到,有些網友「很變態、特別喜歡小朋友」教導同學要保護自己,男童一句「我父親很變態」,引來老師注意,在導師的詢問下男童才將這深藏3年的秘密說出。
▼男童於課堂間無意說出「我父親很變態」。(示意圖/Pixabay)

據檢警調查後,獸父對男童猥褻共456次,男童母親也作證指稱,期間男童也曾對自己反應,但母親卻對男童說:「爸爸跟你玩是因為他愛你」,獸父完全否認自己的犯行,並辯稱說自己趁著洗澡時剛好幫兒子檢查下體有無發炎,只是誤會。
▼男童父親會在洗澡時觸摸男童下體。(示意圖/Pixabay)
新北地院認為被害男童能夠清楚描述被害過程,絕非被誤觸,且男童在課後與老師所說和在庭上證詞一致,對於父親檢查發炎一說並不採信,認定獸父共犯456次對未滿14歲兒童猥褻罪判7年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報導本於目前偵辦進度與披露資訊,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新北地院判獸父7年4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圖/Google Map)
▼男童遭父猥褻。(示意圖/Pixabay)
▼男童遭父猥褻。(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