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示意圖(圖/Pixabay)
色慾薰心通常沒有好下場!桃園一名詹姓男子2年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位18歲女大生 ,兩人相談甚歡,相約出遊看夜景,沒想到詹男竟然趁機把車子開到荒郊野外,強逼女大生用嘴服務,過程中對於女子大喊「不要」絲毫不理會,相當不尊重人。
▼最高法院
據了解,2015年詹男和女大生在Beetalk上認識,幾次聊天後,便相約出遊,起初他們預計到咖啡廳看夜景,但因當天下大雨沒營業,因而轉往大古山廟前廣場。看完夜景後,詹男突然「性」起,將車子開到偏僻處熄火,並且要求女大生進行「殘酷二選一」,看是要去摩鐵開房間,還是直接在車上幫他口交,甚至還威脅,如果不幫忙,就要女大生自己下山。
事發當時,由於天色昏暗又四下無人,加上詹男的語氣強硬,女大生擔心自己會遭受不測,因此當下相當害怕,沒想到詹男話才剛說完,就馬上把褲子脫了,強壓女大生的脖子、頭,讓自己爽。過程中,女子曾喊「不要」,但詹男充耳不聞,最後羞辱得逞。
後來,女子不堪此創傷,向警方報案,詹男表示當下有聽到「不要」,但不認為是真的不要,而其辯護律師也表示,女子光說「不要」,詹男不能明白女子是不是真的不要。但高等法院認定,如果女大生沒有受到逼迫的話,是不會進行口交,再加上女子身心受創,詹男事後的道歉簡訊為證,因此判3年2月徒刑,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