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更新網友回應)
計程車司機詹侑儒今年(2017)初涉嫌對韓國女遊客的飲料內下藥,並在其中2韓女昏睡時,性侵另1名韓女,引起輿論。今(28)日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處詹侑儒11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詹侑儒於今年(2017)1月12日載3名韓女出遊時,趁機在乳酸飲料中注射安眠藥,並拿給3女喝,其中1女因為苦味,只喝一口就吐出來,另2女喝完飲料後就陷入昏睡,叫不醒,於是詹男趁清醒女子獨自下車逛夜市時,將昏睡的2女載往偏僻處,並猥褻、性侵其中一女。50分鐘後,詹男因接到逛夜市的韓女電話,才趕緊收手,開往夜市,載3人回飯店。遭性侵的被害人隔天隱約想起內褲被脫下、私密處被撫摸的記憶,3人越想越不對勁,於是到超商買同款飲料喝,發現與詹男送的不同,才驚覺被下藥,立刻上網求助並報警。
詹男到案時強調自己只有撫摸沒有性侵,他供稱,3女當時持續用手機播放音樂、大聲聊天,加上當天與妻子發生爭執,影響情緒,才臨時起意下藥使3女安靜,之後又因同事傳來色情片,於是起了色心而犯案。
據了解,詹男出庭時曾表示,希望能與3韓女和解,將賠償遭猥褻的韓女30萬元台幣,其他2名韓女各10萬元台幣和解金,但遭拒絕。詹男還以中英文親筆書寫道歉信函向遭猥褻的韓女致歉,但對方拒絕接受,並回應,「我不想要再看到跟這個人有關的東西」。
▼詹男與遊客出遊照(圖/東森新聞)
士林地院審理期間,曾囑託台北榮總醫院對詹男進行精神鑑定,詹男被診斷出患有重度憂鬱症,但雖如此,犯案當下仍具有辨識行為能力,因而不符合減刑條件。士林地院審理後無法證明詹男性侵,今宣判,依毒品、強制猥褻罪合併處詹侑儒11年有期徒刑。
對此,網友看了則紛紛表示,「丟臉丟到國外」、「11年判太輕了」,也有網友質疑法官判決的標準為何,「性侵判11年,車禍撞死判1年多標準是?」、「就是判太輕才一直有累犯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