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女將墜谷送命 國賠纏訟十年不賠
2007年高雄縣六龜鄉,這場自行車比賽,一群好手參加,當時高師大體育所研究生王嘉瑜,疑似路況不熟,從兩橋中間縫隙摔落河床,送醫不治,王嘉瑜家人對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提出國賠訴訟,沒想到經過了十年,更二審,竟然判縣市合併後的高雄市府,不是實際主辦單位,不符合國賠條件讓家屬傻眼。
王嘉瑜家人拿出當時比賽簡章,上頭就寫著「高雄縣」三個大字,比賽獎狀也寫上高雄縣政府,國賠訴訟,一審高雄地方法院判高雄縣政府有疏失,賠129萬,二審高分院還把賠償金額提高到272萬,王嘉瑜家人認為賠償金額太少上訴,更一審高分院認為沒設立警告標誌,判決要賠償689萬,沒想到更二審逆轉說不符合國賠條件。
更二審大逆轉,王嘉瑜家人不能接受,說當時王嘉瑜就是因為看到是打著高雄縣政府主辦的招牌,認為比較安全有信用才參加的沒想到出事反而推的一乾二淨,就怕判決可能會成為判例,王嘉瑜父親說不接受更二審判處,也擔心還會有第二個王嘉瑜,已經決定上訴繼續幫女兒討公道。
【往下看更多】
►高雄驚傳氣爆「冰箱炸飛」 波及多戶民宅1死6送醫
►獨家/投票詐騙拐LINE新招 被害人:請注意大壯!
►新/剴剴遭保母姊妹虐死 北檢偵結依凌虐致死罪起訴
【今日最熱門】
●台股創史上最大跌點 證交所喊話:基本面穩固
●富二代身分被拆穿!他開BMW撞死6人 今遭執行死刑
●快訊/22時25分宜蘭發生有感地震 初判震度4級
推薦閱讀
推薦閱讀
社會人氣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