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與新聞無關。
台女去年與日本籍男子阿忠相約用餐,後來2人返回阿忠住處,再先後前往Barcode、Room18酒吧飲酒,總共連喝4攤,並在情投意合的情況下發生關係,但台女事後指控阿忠,趁當時自己喝醉,就將她帶回住處性侵得逞,等她醒來才發現自己一絲不掛躺在阿忠旁邊,且下體疼痛不已,決定提告。
台女庭上指控,去年1月23日晚間,阿忠覬覦其美色,竟見她不勝酒力,將她帶回住處性侵得逞,她醒來後發現全裸躺在阿忠身旁,且下體疼痛。不過阿忠辯稱,他確實與該名台女發生性關係,當天凌晨他與女子共乘計程車返回住處時,2人就在後座激烈擁吻起來,到家後合意發生性關係2次,女子都未表示拒絕,對於她為何會突然變臉提告,自己也感到相當不解。
檢方調查發現,當天兩人返回阿忠住處時,女子自行走路拿包,沒有人攙扶,神智相當清醒,且除了阿忠所說「在計程車上擁吻」外,兩人在電梯內親密接觸,女子也沒有反抗,大樓管理員也證實兩人進門時相當正常,女子身體也沒外傷。此外,由於在偵查過程中,兩人達成和解,另外也沒有證據證明阿忠違反女方意願性侵,檢方14日依罪嫌不足將阿忠不起訴。
▼日猛男帶台女回家發生關係,醒來挨告性侵。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