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Pixabay)
小三介入別人的婚姻,還膽敢理直氣壯,真的讓人白眼翻到天邊去!有一名鄭姓櫃姐和江姓人夫發生婚外情,還傳許多刺激性訊息逼大老婆「讓位」,沒想到挨告後,竟然辯稱「陰道太小」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但法官不予採信,最後依妨害家庭罪判刑3月,且需賠償60萬元。
大老婆江妻指出,100年1月時和江男結婚,兩人婚後過著幸福的家庭生活,但沒想到幸福真的來得快去得也快,自從丈夫認識在百貨公司擔任櫃姐的鄭女後,一切都變了,2人在103年11月底到104年7月間,至少上了6次摩鐵,而且這場婚外情還談得高調,小三的臉皮比犀牛皮還厚。
為了博得「上位」,鄭女直接傳訊息給江妻,直嗆「我們最近又開始恩愛」、「在你們的床上」、「他一定要跟我做」,甚至還逼她離婚,江男也始終不願把事情交代清楚,即使簽下不再與鄭女往來的切結書,但對方依然初現在他們的生活中,2人似乎一直藕斷絲連。身心百般煎熬之下,江妻於105年6月心碎離婚,並對江男和鄭女提告通姦、相姦等罪,並求償100萬。
然而,法院審理時,鄭女完全否認自己曾破壞別人家庭,也不承認和江男有發生關係,表示2人只是一般網友而已,此外她還以「自己陰道太小,無法發生性行為」為由,駁斥通姦一說,並解釋自己是喝醉了,才會傳訊息嗆江妻。
不過對於鄭女「陰道說」,法官不予採信,從她與江男曖昧的對話,以及江男擁有她的裸照,也承認通姦等來看,最後刑事部分將鄭女和江男各判處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9萬元,民事部分,鄭女要賠償江妻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