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依晨前男友遭控性侵 判2年8月賠償90萬

林依晨前男友遭控性侵 判2年8月賠償90萬

藝人林依晨的前男友鄭家堯,3年前被指控,性侵朋友的14歲女兒。判決指出,鄭家堯載著少女到宜蘭遊玩還過夜,過程中兩人還發生性行為。最後鄭家堯被判2年8個月,今天(31號)民事部分結果也出爐,鄭家堯得賠償90萬。對此,鄭家堯的委任律師還是強調,這是莫須有的罪名,將會再上訴。

藝人 林依晨 鄭家堯 指控 女兒
上一篇
免死!性侵殺女童第4度判無期 法官:非直接故意
下一篇
逼林奕含下跪?陳星曝妻曾想離婚成全 談判只問「愛我還愛她」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