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賠百萬 警抓匪誤撞女運將「賴給嫌犯」

​國賠百萬  警抓匪誤撞女運將「賴給嫌犯」
花蓮縣刑警大隊范姓警官,去年3月,為了抓毒犯撞傷了一名女計程車司機。但警方卻在破案時宣稱,司機是跟毒犯拉扯,才會受傷。家屬相當不滿,指控警方掩蓋事實,把錯推到毒犯身上。花蓮地院審理認為是警察執法過當,害女司機受傷,依國家賠償法,判花蓮縣警局,需賠償102萬元。
執法過當 計程車司機 警員 國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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