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東森新聞)
前年(2016)北投一起小二女童被割喉的命案,震驚社會,龔姓嫌犯因被鑑定患有思覺失調症,有教化可能性,因而一審獲判無期徒刑,在上訴高院後,龔嫌不斷強調自己並無精神疾病,並且一心求死,而高院二審今(9)仍宣判無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前年5月29日下午,當時30歲的龔嫌翻牆闖入國小曾就讀的母校,並隨機挑選了一名小二女童,尾隨女童進廁所,趁其開門時,強行將之壓倒在廁所內,持水果刀狠狠將女童的頸部劃下兩刀,女童當場血流如注,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龔嫌一審被鑑定罹患思覺失調症,精神鑑定認為接受治療後有教化可能性,因而判其無期徒刑,以及褫奪公權終身。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雖然龔嫌當時否認自己有精神疾病,也不認為需要做精神鑑定,但龔嫌的律師主張龔男精神狀況嚴重,已達心神喪失的程度,且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因而請求停止審判。而今年台大醫院重新為龔男進行精神鑑定,主治醫師吳建昌表示,龔男有聽幻覺,也伴隨出現妄想症狀,確認為思覺失調症患者,他還表示,「精神病患也可能做不實陳述,兩者並非完全互斥。」
龔男出庭時表示自己在犯案前兩天就不斷尋找「下手對象」,「沒特別去假設,只求一個結果。」當法官問他「什麼結果」時,他回答,「就是司法的一個審判」。龔男指出,當時之所以犯案,是因為聽到有人在耳邊說他沒女友、工作差,而且在犯案後,就瞬間「沒有聲音在耳邊騷擾了。」而在高院辯論終結時,法官再次訊問龔嫌犯案動機,他則反問法官,「為何只問我為什麼殺人?而不是問別人為什麼逼我殺人?」他一心希望被叛處死刑,除了否定自己有精神疾病之外,也否認裝病求生,還曾表示,「醫師卻認定我須強制藥物治療,這會影響我的官司跟在所(在押)生活!」
高院辯論終結時,龔男請合議庭判處極刑(死刑),而檢方也認為,龔嫌選擇在隱密處對無反擊能力的小二女童下手,並且在出庭時都能流暢對談,顯示精神狀態正常,因而請求改判處死刑。但最後高院二審認為,龔嫌患思覺失調症有「醫療可能」,因此判處無期徒刑,仍可上訴。
▼龔重安逃死!二審維持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