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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店長養樂多「下藥性侵」 害女大生尿失禁險喪命

2017/05/01 17:00 字級:
色店長養樂多「下藥性侵」 害女大生尿失禁險喪命
●示意圖/Pixabay

苗栗縣某餐廳周姓店長,覬覦店內工讀女大生美色,2013年騙她喝下摻有迷藥的養樂多企圖迷姦,女大生事後有尿失禁、暫時性失憶後遺症,住院3天差點喪命,周男竟在審理時鬼扯:「下藥只是想讓她對我產生好感」,最高法院認今(1日)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周男3年6月徒刑定讞。

判決書指出,2013年11月,34歲的周男在苗栗一家西餐廳當店長,23歲讀大四的李女在店內打工,周男因剛和女友分手,預謀同年聖誕節前兩天,周男以交換禮物為由邀李女共進晚餐,李女為感謝周男照顧答應飯局。沒想到,周男先在網路上購買迷姦藥,趁與她一起用餐時,加入養樂多中,接著開車接李女前往義大利餐廳途中,騙她喝下養樂多,等李女藥力發作企圖在車上性侵。

這時李女同居男友不斷打電話給女大生關心行蹤,周男擔心東窗事發,趕緊將李女送回給同居男友帶回家。不過兩人回家後,李女全身癱軟、意識不清,男友買牛奶給她喝,竟直接從鼻孔流出,加上幫李女換衣物時,竟發現她尿失禁,才趕緊將她送醫急救,一度有生命危險,住院三天才出院。據化驗指出,李女服用周男摻加的Nitrazepam(第四級毒品硝西泮)、Clonazepam & its metabolite (第四級毒品氯硝西泮)及麻醉劑等成分。

李女因無法記憶事發經過,且驗傷發現她的處女膜有新傷,決定報警處理。周男到案後辯稱,當時剛與女友分手,看到網路上有人賣吃了「會增加異性對自己的好感」的藥,所以買藥打算挽回女友,但先用在女大生身上試藥,並沒有想發生性行為。最高法院今天判決,因李女下體並未採到周男的DNA,無法認定周男有性侵事實,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3年半定讞。

▼周男在女大生的養樂多內下藥迷姦,害得對方尿失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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