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間,頂新製油、味全食品前董事長魏應充遭控涉混油案,牟取2.1億,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味全與頂新詐騙消費者,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被依2個詐欺罪,合併判刑4年,魏應充等不服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將於今(27日)下午兩點宣判,依違反《食安法》等罪,判處魏應充2年徒刑定讞,確定將入獄服刑。
味全公司被控從2007年起為降低成本,委託代工的頂新製油向大統長基公司買進摻銅葉綠素的油品,攙入味全油品販賣,又在大統案發生後,以不實檢驗報告掩飾。台北地院一審認為魏應充等人已觸犯《刑法》詐欺取財、商品虛偽標記以及《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痛責魏應充「把冬粉當魚翅賣」,影響消費權益至鉅,獲利金額龐大,判處魏4年徒刑,味全公司罰1550萬元。
魏應充不服提上訴,魏應充辯護人在審理中指出,在購入之前並不知大統長基摻偽,而購油時所有檢驗皆符合標準,是否構成詐欺罪?另外,味全販售的調合油,產品標示包裝符合國家規定,且產品包裝上明顯告知產品名為「調合油」,標示各項原料沒有隱瞞,是否仍違反食管法?不過二審智慧財產法院於今宣判,就「調和油」部分,判魏應充2年徒刑,其餘無罪,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