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父對女兒伸狼爪!稱「妳是我生的都可碰」同學目擊逾10次

聽新聞
高雄父親對未滿14歲女兒伸狼爪,還稱「妳是我生的,身體都可以碰」,遭法院判刑4年2月。(示意圖/Pixabay)
高雄父親對未滿14歲女兒伸狼爪,還稱「妳是我生的,身體都可以碰」,遭法院判刑4年2月。(示意圖/Pixabay)

高雄一名父親阿強(化名)與未滿14歲女兒同住期間,竟不顧女兒拒絕,以每週約2次頻率對她強制猥褻,還曾灌輸「妳是我生的,所以妳的身體我都可以碰」等想法。女兒一名國中同學借住期間,更曾目擊阿強伸手逾10次。直到父女因手機及課業問題爆發衝突,社工介入後,女兒才哭著揭露遭遇。高雄地院審理後,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阿強4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惹議!法官放回「運毒10重犯」 其中還有性侵犯

同學借住目擊十多次

判決指出,阿強與妻子離婚後,原先同住的其他家人陸續搬離,住處後來僅剩他與女兒。法院認定,阿強明知女兒未滿14歲,仍於2023年9月間在高雄住處,不顧女兒出言拒絕或抵抗,以每週約2次頻率徒手撫摸女兒胸部。

 

女兒的國中同學當時因離家出走,曾到住處暫住近1個月。該名同學出庭證稱,期間曾親眼看到阿強碰觸女兒胸部超過10次,當下女兒明顯受到驚嚇、神情緊張,還會對父親說「不要用我」。法院認為,同學證詞與女兒所述大致相符,具有可信性。

直到2024年5月間,父女因手機遭摔壞及課業問題發生爭執,阿強曾動手打女兒巴掌,並主動向社工提出安置女兒的要求。社工抵達住處後,女兒哭泣並表達想離開,後續才說出遭父親碰觸身體一事,陳述過程中不斷哭泣、發抖。

狼父辯有伴侶 法院不採信

案件審理期間,阿強始終否認犯行,辯稱自己另有交往對象,感情及生理需求都有「正常出口」,不可能對女兒下手;阿強的辯護律師則主張,如果女兒真的遭到侵害,應可利用手機錄影或向親友、師長求助,並質疑女兒是因手機被摔壞、遭管教後心生不滿才提出指控。

不過法院認為,女兒案發時年僅12歲,生活上高度仰賴父親,又因害怕父親動手、缺乏可以傾訴的親人,加上年幼時對身體界線認知不足,因此選擇隱忍並不違反常情。女兒也曾表示,阿強過去曾對她稱「妳是我生的,所以妳的身體我都可以碰」,讓她一度誤以為父親的行為正常,直到學校上過性教育課後才意識到不對。

★延伸閱讀★懷疑有染!婆婆扮公公「闖房性侵媳婦」她不甘受辱輕生

法院綜合女兒陳述、同學目擊證詞、社工訪談及鑑定證人說法,認定阿強犯行明確,且「有固定交往對象」本身也不足以排除性侵犯罪可能。法院審酌阿強身為父親,本應保護女兒身心發展,卻侵害其身體及性自主權,犯後持續否認、未與女兒和解或賠償,也未表達歉意,最終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2月,全案仍可上訴。

東森新聞關心您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性侵 狼父 洗腦 判決 未成年
上一篇
民權東路建案施工釀禍 辦公室塌陷湧出泥水
下一篇
高雄毒蟲持斧砍傷25歲女友 街頭濺血嚇壞路人
廣告 / 請繼續往下閱讀
東森新聞 51 頻道 24 小時線上直播|Taiwan EBC 24h live news